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(或传真)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。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,以方便核实。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(100713);
联系人及电话:贾宏,010-64464750、64463431(传真)。
2023年7月17日
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(或传真)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。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,以方便核实。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(100713);
联系人及电话:贾宏,010-64464750、64463431(传真)。
2023年7月17日